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针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依纪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外的问题,则要去相关部门举报:
问题性质 |
受理机关 |
利益诉求问题 |
学校信访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 |
组织人事问题 |
组织人事部门 |
历史遗留问题 |
信访部门 |
涉法涉诉问题 |
法院 检察院 公安局等政法部门 |
三、信访举报途径:
来访请到:天津师范大学办公楼A525纪检监察组
来信请寄: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驻天津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 收
(邮编:300387)
校内信箱:天津师范大学办公楼一楼大厅“纪检监察组举报信箱”
来电请拨:022-12388
举报网址:https://tianjin.12388.gov.cn/
四、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反映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
2.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